二、建立工作体系,落实配套政策
(一)设立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县(市)区子项目办。根据世行要求,市里已设立了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甬政办抄第3号),设在市农办,为机关非法人机构,全面负责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及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指导面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为有效组织实施世行项目,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江北等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办,负责做好所属地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管理等项工作。子项目办为市项目办的分设机构,受市项目办的统一指导管理,在市项目办的委托授权下开展工作。为便于工作衔接,根据当地实际,建议子项目办设在县(市)区农办或环保、建设部门,由分管领导担任子项目办负责人,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3~4名,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二)强化县(市)区子项目办工作职责。在推进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中,市、县两级项目办总体上按市项目办为责任主体、县(市)区子项目办为实施主体进行职责分工。县(市)区子项目办主要职责有:配合市项目办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工作的实施,负责所属地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工作;协助项目办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机构的选择;负责项目预、决算及工程进度款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属地村项目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做好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并编制月报;负责总承包商与项目村的沟通和协调,负责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当地社会环境有关的问题;协助市项目办做好项目的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与项目的工程质量预验收工作。
(三)落实县(市)财政专项配套资金。为加大对世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力度,市政府在统借统还世行2000万美元贷款资金的基础上,再配套等额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各县(市)区也要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南三县以及市欠发达地区(16个镇乡和3个片)的工程投资总额按市、县7:3的比例配套承担,其他地区按市、县1:1的比例配套承担,涉及政策处理的由县(市)区负责,财政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此外,各县(市)区要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和子项目办的日常办公开支以及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
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