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开展科技攻关。针对全市茶叶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同时加大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2.选育良种壮苗。广泛收集种质资源,建立种质资源圃,自主选育、引进优良品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良种。
  3.完善推广体系。引进茶叶人才,并培养一批“有技术、懂政策、会经营”的乡土专家。
  (四)提升产品质量
  1.制订生产标准。根据生产形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制订、修订茶叶生产、加工标准,制作标准样本,建设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2.建设包装中心。规范茶叶分级包装制度,确保同一级别茶叶品质一致,同时各大名茶品牌所有者都应建立包装中心。
  3.重视食品安全。建立全市茶叶生产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和管理系统平台,建立监控管理中心,构建安全体系,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茶生产,继续开展茶厂QS认证工作。
  (五)加大文化份量
  1.搞好国际茶文化节。进一步扩大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的影响力,使之成为国内茶叶信息交流平台、茶产品采购平台和茶文化展示平台;全力培育“中绿杯”中国名优绿茶评比,使之成为国内绿茶领域最具权威性的评比活动。
  2.推进茶文化普及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少儿茶文化教育、茶文化进社区、茶文化旅游等工作,营造浓郁的茶文化氛围,提高广大群众茶文化素质。
  3.抓好重点茶史整理工作。紧扣“中国绿茶之源”和“中国海上茶路启航地”两大重点,挖掘整理宁波茶史,兴建标志性建筑,撰写论文,编辑图书。
  三、政策措施
  从2009年起的3年内,每年安排300万元茶叶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以下项目:
  (一)茶园良种化改造。对新发展良种茶园或老茶园良种化改造集中连片30亩以上,符合无公害产地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方式进行生产加工的,市级每亩补助250元,县(市)区级等额配套。
  (二)茶厂改造和QS认证。通过初制茶厂改造和茶厂QS认证,视茶厂规模,市级每厂补助2万元~3万元,县(市)区级等额配套。同时通过茶厂改造和QS认证的,不重复补助。
  (三)扶持龙头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并进行统一品牌销售、统一标准生产、服务工作完善的骨干茶叶企业,开展改善基础设施、改进生产设备、提高加工能力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市级每企业补助5万元,县(市)区级等额配套。
  (四)扩大营销网络。宁波各茶叶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在各大中城市开设专卖店、营销点,以宁波茶叶品牌为店名,主销宁波茶叶,经营1年以上,经营额达到一定规模且经营面积20平方米以上,经县(市)区茶叶主管部门审核,市茶叶主管部门审定,由市县两级等额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