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09]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茶叶生产的生态和经济区位优势,进一步挖掘生产潜力,做大做强茶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稳步提高生产总量,积极扩大市场占有量,努力增加科技含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逐步加大文化份量,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发展茶经济,促进茶文化,壮大茶产业。在未来3年内,全市茶园面积稳定在20万亩左右,并逐步提高良种茶园比例,总产量2.5万吨,总产值5亿元,其中名优茶产量0.4万吨,产值3亿元。新改造初制茶厂和通过QS认证120家,重点扶持茶叶龙头企业10家。积极参与大型茶事活动,开辟大中型城市市场,新增专卖店、营销点30处。开展科技攻关,选育、引进优良新品种5个,并形成完善的推广体系。建设全市茶叶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新增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共10个,新建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3个,新建、改建包装中心5个。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生产总量
1.加快良种化改造。继续实施茶园良种化改造工程,力争新建茶园全部实现良种化,同时加快低产茶园改造步伐,淘汰失去生产价值的老茶园。
2.提高名优茶比例。鼓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名茶生产能力;坚持高、中、低档名茶开发并重,满足不同市场需求;鼓励开发机采机制名茶,降低人工成本。
3.改变大宗茶格局。推进初制茶厂改造,提高出口茶质量,深入利用夏秋茶,开发黑茶、青茶、红茶等产品。
(二)扩大市场占有量
1.推进品牌整合。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在建设“一县一品”茶叶品牌发展格局的同时,鼓励以组建或加盟、参股等方式扩大品牌规模,创建跨区域的品牌。
2.组建营销网络。鼓励发展专业营销队伍,并在各大中城市开办专卖店,设立营销点,建立营销网络。
3.打造宁波名茶。注册“宁波名茶”集体商标,积极组织参与重要茶叶博览会、展销会,以宁波茶叶集体名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三)增加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