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安排:3-12月同步开展上述工作并分别进行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
(五)规范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目标任务:通过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促进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工作措施:严格检查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和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收购主体的合法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依法促进救灾粮及时足额发放。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在收购场所是否公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收的品种、质量标准、价格,并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载明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金额;是否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及时足额支付购粮款及有无“打白条”、违反规定代扣代缴各种税费现象;是否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进度安排:5月-6月开展小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9月-11月开展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在跨季节粮食收购中采取随机、不定点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执法。
(六)规范农村商品市场流通渠道
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新建、改造一批配送中心,规范发展经营服务网点,更新、改造、升级网络管理系统,提升网络管理现代化水平;通过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活动,建立并落实商品质量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为广大农村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工作措施:认真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规范农村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把进货关、配送关、销售关。帮助承办企业提高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做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工作。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切实加大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下乡”商品的监管。做好“三绿工程下乡”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生产上自我约束、购物上自我防范、消费上自我保护”的意识,让绿色消费意识深入人心。加大建材市场监管,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有效机制和实施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证。做好打击传销工作,提高农民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将商品市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准则和规范体系、监管机制模式加快延伸至农村市场,开展对乡镇集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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