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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6.以就业准入制度为突破口,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已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招录未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不再重复考核。

  (六)探索构建终身教育的新体系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促进各类职业院校主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通过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军转人员培训等,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探索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职前、职中、职后相沟通、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在遴选、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时,要把职业院校开展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的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南省省长和教育部部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河南省分管副省长和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成员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试验区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加大经费投入

  河南省2008年至2012年多渠道筹措100亿元,保障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和试验区工作任务的完成。其中,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将攻坚经费纳入预算,投入不低于30亿元,加大支持力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核定职业院校收费标准,依法督促学校举办者按标准落实。2008年至2012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收取的学费用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30%。积极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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