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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3.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在总结前两批“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把县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作为创建活动的硬指标,探索建立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农村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新机制。

  4.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地区招生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职业院校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扩大面向农村地区招生规模,每年面向农村招生人数达到45万人以上。

  5.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

  (二)探索建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

  1.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各级政府要强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就业、抓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引导各级教育部门正确处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关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通过宣传,转变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观念,倡导因材施教、行行成才的观念,叫响“一技在手、就业不愁”的口号,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把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2008年至2012年,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部分和教育经费增量的主要部分用于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略大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的规划和检查指导,建立和落实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制和评估验收机制。

  (三)努力构建职业教育办学新格局

  1.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公办民助、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

  2.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民办职业学校,各级政府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税收、经费补贴、职称评定、银行贷款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各级政府要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社会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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