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组长:分管副省长;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交通厅副厅长;成员: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等部门负责人。
2.2 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2.3 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公安部门:交管部门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消防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治安部门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及时将救济救助物资送到受困遇阻人员手中,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