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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就业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就业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
  为推动我市就业促进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实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就业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及时分解,并抓好落实。

  附件:2009年就业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就业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发放贷款金额(万元)

(含个人贷款和小企业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违约率控制在(%)以内

全市

1600

20

船山区

500

20

射洪

300

20

大英

200

20

蓬溪

200

20

安居

160

20

开发区

100

20

工业园区

90

20

河东新区

5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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