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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环境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环境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进一步认清严峻形势,创新政策措施,强化公共服务,优化外贸环境,增强企业信心,加快形成万商云集的良好局面,努力化“危”为“机”,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2008]1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电[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优化组织环境,保障外贸稳定发展
  (一)建立外贸保稳促调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市外贸保稳促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将市优化外贸结构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外贸保稳促调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全市外贸运行情况,研究外贸发展难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外贸保稳促调工作机制,全力以赴促进本地外贸稳定发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和服务评价。继续加强关贸、检贸、财贸、税贸、银贸、汇贸、工贸、农贸、贸贸、港贸等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合力兴贸机制。建立市外贸投诉协调中心,及时化解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外贸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对市有关部门服务外贸企业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加强企业评价和新闻监督,努力营造“亲商、安商、重商”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对重点外贸企业的服务。建立百家重点外贸龙头企业帮扶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市外贸保稳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百家重点外贸龙头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对各部门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机制,不断提高扶优扶强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舆论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增强战略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稳外贸、促增长、保就业”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外贸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作用,高度重视港口、工业、农业、就业和财政收入与外贸的密切关系,将为广大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我市外贸稳定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保持我市外贸稳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保增促调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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