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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9]4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及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政务公开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进程中谋划、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坚持政务公开在民主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便民、利民,切实围绕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抓公开,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四)坚持统筹推进,把政务公开与行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

  (五)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等方面不断地创新,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满足群众知情、办事的需求。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在推进“三促进一保持”中的政务公开工作,抓好促进内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更有效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在政府决策中的辅助作用,使政务公开成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领域中,除保密要求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须向社会公示。重大项目决策前更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便民利民作用。要把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向社会公开,使政府的运作更加透明、规范。推动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变,着眼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及优质满意的服务,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在防腐维稳工作中的作用。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重大决策尤其是涉民事项,以及投资项目等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一律在报纸、政府网站以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要做到决策结果、投资项目实施前公示、实施过程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程序、金额、效果等各个环节公开,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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