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应急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救人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把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贯穿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始终,集中人力和资源,切实解决好受影响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四)统一领导,靠前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救援力量和物资,统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加强组织协调,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党员干部必须冲锋在前,发挥应急处置的骨干作用。
(五)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省、市(州)、县(市、区)分别负责重大以上、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要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及时报告,信息共享。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方、部门、军队等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
(七)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科学研判,果断决策,防止事态扩大。遵循急事先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衔接、信息沟通、人员互动和技术装备等的共用,通力协作,形成联动合力。紧紧依靠群众,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八)依法处置,科学应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切实防止因滥用权力而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先进技术为保障,以适用装备设备为支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作用,做到科学处置。
(九)信息公开,正面引导。按照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完善新闻发布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新闻媒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法律,按照应急报道预案开展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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