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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3、开展试点示范。要坚持先试点,后推开;先示范,后全面,分类确定一批环境治理示范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尤其是要对环境治理工作中,困难较大、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难点、热点、深层次问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破解难题的第一手经验,为纵深推进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试点成功后,要迅速由点及线,由线扩面,全面掀起环境治理高潮。

  4、抓好工作结合。在工作内容上,要坚持将环境治理与灾后恢复重建紧密结合,将环境治理纳入灾后重建一并安排部署;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用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五改三建”工作;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制定治理规划,明确治理内容,定位治理方向。在工作方式上,要坚持集中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与分散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期治理相结合,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工程治理与管理维护相结合,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在改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群众自律自觉意识,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

  5、强化资金筹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需要,落实专项资金,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开展城乡环境治理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及试点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的投入,确保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等措施,大量吸收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要整合各类资金政策,用好中央和省市各类支持地方发展建设的专项资金,打捆投入环境治理,同时要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引导和鼓励群众加大农房风貌改造、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投入。

  (三)坚持分步骤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集中突击阶段(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4月25日)。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集中组织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和强化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督促检查等8个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城市容貌治理、乡镇容貌整洁、主要交通干道治理、村庄院落清洁等工作,着重清理地震废墟,大力实施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工程,力争在治理城市及乡镇、村庄环境卫生、塑造农房特色风貌、提高保洁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城乡环境有重大变化。

  2、推进深化阶段(2009年4月26日至2009年9月30日)。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治理、村庄庭院美化和夹道建房整改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基本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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