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册申请人登录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提交网上注册申请。
6、出版单位信息管理员登录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请注册人员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初审。
7、登记注册办公室对申请注册人员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总署核准。
8、登记注册办公室为经总署核准的人员颁发总署统一印制的《责任编辑证》,证书上加盖注册专用章及钢印。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会议,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第二阶段:登记注册(以下工作具体操作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的操作方法与步骤》)
1、6月30日前
(1)出版单位向登记注册办公室报送登记注册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单位材料呈报、网上信息初审、联络等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appedu.gov.cn)业务公告栏目下载并填写《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此表可复印)。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依据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个证件应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注明单位、姓名)。
(4)各单位对个人登记注册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好考核意见栏、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
(5)各单位从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业务公告栏目下载并录入《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
(6)各单位向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个人登记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登记注册数据表(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版)一式两份。
2、7月20日前
登记注册办公室对上报的登记注册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对登记注册数据进行审核并导入登记注册管理系统。
3、8月5日前
(1)申请人登录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dgzc.gappedu.gov.cn)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注册。
(2)出版单位登记注册管理员对所在单位申请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如单位未设管理员的直接由登记注册办公室进行网上信息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