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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9〕42号)


各旗人民政府, 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一日

  阿拉善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及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年度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现就2009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盟2009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和盟委行署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对盟委、行署确定的十五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明确任务,指定专人抓好落实。民生工程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做它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盟直各项目部门要按期拨付补贴资金,盟、旗两级财政要按要求和规定兑付各项配套资金,各旗及项目单位要将中央、自治区和盟级补贴资金按期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牧民得实惠;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制售假劣农资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问题进行行政问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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