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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监局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安监局关于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我市雨水较多,汛期提前,大量的降雨极易诱发露天矿山山体滑坡、边坡坍塌等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确保汛期矿山安全,现就做好汛期矿山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各地要针对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台防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汛期矿山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认真开展汛期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矿山企业的防洪、防雷电、防排水、表土剥离工作和可能发生突发性灾害的采场边坡、台阶、矿区道路和宕面浮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督促企业加大汛期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暴雨期间矿山必须停止一切露天生产作业活动,落实每次雨后,恢复生产前的安全检查制度。恢复生产前矿山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员工要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

  三、制定、落实矿山防汛预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灾工作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08〕93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和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将防范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以验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做到“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四落实。

  四、建立稳定、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各地、各矿山企业要与水文、气象、电力、交通等部门保持畅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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