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建设系统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根据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甬文明委〔2007〕1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宁波市建设系统申报的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委口共有老的市级文明单位19家,其中市建委9家,市城管局5家,市规划局2家,市环保局3家。今年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6家,其中市城管局3家,市建委3家。按照规定今年委口文明单位数量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0%(大约2家)。
二、成立检查组
成立由宁波市建设党工委总体负责,市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共同参与的宁波市建设系统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检查组。检查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建平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
王人扬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宣教处副处长
成 员:
王雅琴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宣教处副调研员
陈启华 宁波市环保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徐立标 宁波市规划局政治处副调研员
邵少东 宁波市城管局宣教处主任科员
王伟国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组人处主任科员
胡学军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三、检查办法
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由各委(局)对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对本部门申报的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进行检查、推荐,并将检查、推荐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市建委宣教处。各委(局)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单位不符合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主要指上批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老单位),可以向市建设党工委提出申请,取消该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资格(该名额将用于本部门内部增补)。宁波市建设系统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检查组在各委(局)检查的基础上将于6月底组织人员对委口老的文明单位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党工委审定。
市建委将适时组织对建委新推荐的3家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选定2家作为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候选对象。市城管局自行组织对本局新推荐的3家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选定2家作为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候选对象。在此基础上,宁波市建设系统第十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检查组将于7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委口4家候选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建设党工委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