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外事办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境外劳务与涉外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9〕1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贸发局、外事办《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境外劳务与涉外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境外劳务与涉外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方案
(市贸发局、市外事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涉外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境外劳务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境外劳务和涉外中介机构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对象、重点
(一)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出国(境)定居、旅游、自费留学、外派海员和渔工等业务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涉外中介服务机构。
(二)重点: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非法转让、挂靠经营、虚假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清理整顿的原则、目标
(一)原则:清理整顿工作要堵与疏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区别对待。对有一般违规行为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要吊销营业执照,涉及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目标:要通过清理整顿,脱钩一批挂靠的中介机构,规范一批一套人员多块牌子的中介机构,查处一批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取缔一批违法中介,使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和涉外中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清理整顿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整顿清理工作。
(一)市贸发局:负责抓好全市范围内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境外就业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商务部《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取缔挂靠经营,查处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