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厦门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9〕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厦门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对全市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乡村级组织乱摊派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巩固清理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地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平调村财等违纪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等问题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各相关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