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政〔2009〕109号)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11月以来,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县(市、区)科技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深入开展科技帮扶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等召开的关于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科技帮扶促调工作,及时总结我省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经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使科技帮扶活动取得切实成效,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今年6月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市科技局。
二、督查时间
2009年6月。
三、督查内容
1.各高校、院所、市科技局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动员落实情况。主要反映各高校、院所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帮扶企业的具体情况,为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帮扶企业所采取的关于工作措施和鼓励政策;反映各市科技局联络高校、院所及其科技人员帮扶企业的情况,为科技人员帮扶企业提供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等情况。
2.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主要反映各高校、院所、各市科技局组织、联络科技人员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诊断,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和购买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帮助企业建立和发展研发机构,构建公共创新平台,帮助市县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帮助企业攻克关键技术等情况。
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在组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中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化科技帮扶活动准备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