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鲁发[2009]9号 2009年4月2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巨大,是服务业的龙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旅游业发展迅速,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有利于繁荣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必然要求。旅游业兼具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是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最具典型性的产业之一。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加经济总量,还可以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我省是文化大省、旅游资源大省,但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还不够突出。要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度,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旅游消费是大众消费、最终消费,拉动社会消费作用明显。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扩大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消费,努力把我省巨大的旅游消费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旅游消费能力,拉动社会消费快速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旅游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参与联动、旅游品牌带动、大企业大项目拉动,努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旅游强省,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一是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发挥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统筹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挖掘利用各类文化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形成文化与旅游互为支撑、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旅游与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树立大旅游观念,发挥一二三产业各类资源的旅游功能,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精品转化为旅游产品,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三是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突出发展城市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统筹城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旅游要素合理配置、统筹城乡旅游市场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四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科学开发,永续利用”,在保护环境中促进旅游发展,在旅游发展中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