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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9]180号、苏教财[2009]23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你们要求提高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参照同类院校收费标准,同意你们从2009年新学年起,艺术类本科专业新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此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请接文后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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