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职业技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苏劳社鉴[2009]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检查的通知》(苏劳社鉴[2008]12号)要求,2008年10月-2009年4月,全省各级鉴定机构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检查工作。在各市自查、初查的基础上,2009年4月,省组织检查组进行了检查验收,采取“一听二看三评”的方式,对十三个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所属两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组按照全省统一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检查了每个市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情况,并随机抽取了三个鉴定批次进行跟踪检查,对照评分标准给每个鉴定机构逐项打分。经过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决定授予南京、苏州、无锡、镇江、淮安、徐州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授予其他七市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合格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