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10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环保健康意识,倡导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积极开展学校环保教育,推动节约型学校建设,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更多的节能减排知识,积极投身于节能减排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以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与健康为主题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2.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了解当前能源状况和环境污染状况;
3.举办中小学生环境健康社会实践调查征文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活动结束,以组委会名义予以表彰。
联系人:郑芳姝;联系电话:0571-88087532,13958168099;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浙江教育报刊总社612室;邮政编码:310012。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浙江省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了使广大中小学生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形成环境友好、持续协调发展意识,培养学生建立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观念,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实践中,积极创建绿色和谐家园。本活动以关注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与健康为切入点,通过主题宣传教育和专题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更多的节能减排和环境健康知识,对能源利用、大气污染状况有直接的了解和体会,以求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素质、实践能力和学习水平。
二、活动组织
本次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三、参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