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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亚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煤炭局、市黄金局、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市供电公司、市文化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文物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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