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调研,搞好政策制定和规范管理
市房管部门牵头,市民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物业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规则、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等政策,从而使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更合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
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有一支业务精、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队伍。房管部门要组织选聘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教授对我市的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和轮训,分级培训、轮训的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为物业管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四、加强督查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城市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由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牵头,辖区有关部门参加,每月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办事处进行抽查督查,年终评比总结,奖优罚劣。市物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督查一次,年终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认定,并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奖惩。
附件:1. 城市区政府、区房管部门(物业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2. 2009年度物业管理各项量化指标明细表(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城市区政府区房产管理部门(物业办)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一、各区政府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目标,并将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年终组织绩效认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