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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煤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培养培训体系建设
  (一)加强院校建设
  1.满足大企业大集团对煤炭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加强新疆大学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适时扩大招生规模,重点培养研究型和工程型煤炭专业人才。
  2.加快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提升培养能力,适度扩大招生规模,采用工程化教学模式和模块化课程体系,重点培养用型煤炭专业人才。
  3.整合现有煤炭职业教育资源。以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哈密煤矿技工学校为基础,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师资水平,提高办学层次,创造条件组建新疆矿业工程技师培训学院,重点培养煤炭专业技能型人才。根据煤炭工业布局和发展需求,在四大煤炭基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涉煤专业建设。
  4.加强与全国相关院校的合作,增加内地院校对我区煤炭类专业的招生数量,扩大“对口单招”规模。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利用本企业培训资源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健全煤炭行业技术培训体系
  加强自治区煤炭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建设,扩大培训规模,满足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干部、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的需要。加强煤炭行业三级、四级培训机构建设,特别是建设好四大煤炭基地培训网络,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煤炭企业全员培训,尤其要加强新招员工的培训。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适时增加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人员编制,增加涉煤专业师资队伍培养经费;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落实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实习制度,支持院校聘请企业一线的专家、技术人员(包括退休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努力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和“工程型”兼职师资队伍。
  (四)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自治区实训基地建设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矿业工程实训基地的投入,拓宽专业范围,完善实训功能。加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有步骤地在四大煤炭基地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大中型企业要积极承担煤炭专业师生的实习教学和科技实践,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要选择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矿井,作为煤炭专业学生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招生与就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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