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汉政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陕政发〔2009〕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09年为全市残疾人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对2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000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在争取省上支持的基础上,市上安排就业保障金10万元,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其中举办盲人计算机培训和按摩培训班各1期,培训100人。

  二、改善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在争取中省残联支持的同时,市财政安排12.5万元,项目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筹集资金100万元,年内对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进行改造。

  三、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2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采取将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请省残联“复明一号”手术车来汉为白内障患者优惠实施手术等措施,年内完成1000例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同时,选送20名贫困肢残患者到省残联定点医院实施矫治手术。

  四、为6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和训练

  为6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抓好聋儿筛查、宣传及聋儿家长培训,帮助改善听力条件。

  五、为9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