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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庆县更换初中化学教材版本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庆县更换初中化学教材版本问题的批复
(京教函[2009]220号)


延庆县教委:
  你委《关于更换初中化学教材版本的请示》(延教字〔2009〕24号)收悉。经研究,鉴于教育部对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结果尚未公布,教材修订工作尚在进行,目前,你县不宜对已选用的教材版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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