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北京市暂不予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主要情况
|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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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1
| 北京法政国际教育中心
| 中方合作办学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要求。
| 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导有关机构和举办项目的中方合作办学者在1年内进行调整,期间不得招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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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罗德岱尔研修学院
| 中、外合作办学者已无合作关系;现有教育教学活动已不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性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似不持有相应的独立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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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爱迪学校
| 部分教育教学活动已不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性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与中方合作办学者同址,校产似未脱离或划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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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新桥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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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澳华学校
| 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与中方合作办学者同址,校产似未脱离或划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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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市阳光情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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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世界交流英语学院
| 中方合作办学者已不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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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服装学院莱佛士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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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京怀柔环球教育培训中心
| 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已不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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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北京优健语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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