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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家电消费服务下乡特别消保行动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家电消费服务下乡特别消保行动的通知
(浙工商消〔2009〕10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会):

  “家电下乡”工程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在“家电下乡”工程的推进实施中,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下乡家电产品以次充好、经销商擅自抬高销售价格、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为了保障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落实,确保农村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决定,从3月1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家电消费服务下乡特别消保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电下乡执法检查活动

  我省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农村家电消费维权为重点,通过执法检查、商品质量监测、查办大要案等形式,组织开展打击“翻新家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防止“翻新家电”、质量不合格家电流入农村市场。要发挥农村基层维权网的作用,对“家电下乡”开辟售后服务争议解决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农村消费者的实际困难,保障农民在家电下乡活动中真正受益。

  二、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工商机关、消保委要积极通过编发宣传资料、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专题讲座和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消费政策、消费和维权知识,增进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全面了解,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注重发动农村消费教育机构和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对当地群众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

  三、开展家电下乡便民服务活动

  方施各地消保委要主动协调、发动家电经销企业、家电维修企业和家电检测机构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开展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等家电的保养、检测、维修等便民服务活动,及时提醒农村消费者消除使用安全隐患,保障农村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四、开展电家下乡消费体验活动

  各地消保委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当地公开招募一些热心的农村消费者组建“家电服务下乡农民消费体验监督团”,开展家电服务下乡农民消费体验监督活动。组织农民代表现场参观家电企业的生产流水线,开展对下乡家电产品使用状况、售后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将体验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形成消费评价报告并公开发布。各地消保委要定期收集、整理家电下乡过程中消费者的意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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