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泸市府发〔200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中小企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县域经济主体,2008年,全市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196.8亿元,占全市GDP的38.7%。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三个全面推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四个四”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牢固确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发展为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融资担保、科技创新、生产要素配置等综合服务。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2年,每年新增规模以下企业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销售收入上5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5户、1亿元以上企业100户,使中小企业数量、规模和效益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泸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全民创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未禁止的即可准入;有限制的,依照法定条件准入。所有政府承诺对外开放的领域都要鼓励进入,实行市场公平准入政策,全面放开中小企业的经营领域。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和泸州籍在外成功企业家带资金、项目、技术等回乡创业。鼓励千家万户兴办中小企业,保持和扩大就业。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投资公司。加强中小企业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孵化能力。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构建以大企业大集团为核心、中等规模企业为骨干、小型企业为支撑的梯度发展格局。一是大力发展规模以下企业,把发展规模以下企业作为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之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支持,整体推进。努力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不断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有效地拉动创业就业,做大工业经济总量;二是通过产业引导和要素配置等方式梯度培育,滚动发展,使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微小工业企业,尽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三是着力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率先发展,做大做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