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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变更执业许可事项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变更执业许可事项的批复
(内卫医字〔2009〕457号)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上报呼市口腔医院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请示》(呼卫字〔2009〕117号)和《关于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临时取消急诊业务的请示》(呼卫字〔2009〕70号)收悉。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暂时变更到现址,并按照以下事项重新核定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执业许可:

  一、医疗机构执业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7号。

  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口腔内科门诊、口腔颌面外科门诊、口腔修复科门诊、口腔正畸科门诊、儿童牙病科门诊和牙周粘膜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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