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顾客休息处,总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1%;
3、批发市场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
4、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批发市场达到30%以上;
5、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
(三)管理要求
1、设立重要商品准入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管理;
2、实行商品特约经销和总经销(代理)备案制度;
3、建立信用分类评价制度,开展信息评价活动,A级以上经营户达85%以上;
4、年成交额2000万以上,批发市场2亿元以上;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分类停放,进出有序;
6、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处理率达100%;
7、经营者佩证服务;
8、申报当年市场市场无人身安全、火灾等大要事件发生。
三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1万平方米以上,有绿化;
2、整体区域划分合理实用,商位设计突出产品经营特点,每个摊位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营业户不小于10平方米;
3、经营门面与货物储存分离;
4、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以上;
5、门牌、广告牌设置统一。
(二)设施要求
1、门面设计美观大气,商位、营业房装修有档次,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防盗系统;
3、有客、货专用电梯,有电话、宽带入网入户设施;
4、室内全部采用暗管、暗线,配备满足经营者需求;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以上;
6、市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相应的银行、邮电、运输、餐饮等服务网点。
(三)管理要求
1、重要商品准入实行电脑化管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调整;
2、A级以上经营户达90%以上;
3、市场商位出租率90%以上,年成交额5000万以上,批发市场3亿元以上。
4、市场管理工作到位,经营秩序井然;
5、市场管理都统一着装;
6、停车场有专人管理,车辆出入有序,停放整齐;
7、申报前一年内市场无人身安全、火灾等大要案发生。
四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2万平方米以上或市场规模居全省同类市场前十位;
2、整体布局与经营商品的方式相适应,特色明显;
3、商位营业房式设置;
4、市场内外环境优美。
(二)设施要求
1、市场建设风格独特,有品味;
2、有自动扶梯,电子显示屏,空调;
3、有独立的网页或网站,能提供网上信息;批发市场部分商品可进行网上交易;
4、有商品展示厅、商务洽谈室;
5、有仓储、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设施;
6、有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交易兴旺,年成交额1亿以上,批发市场5亿元以上;
2、企业法人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20%以上;
3、上市商品品牌化率达到90%以上,知名品牌占全部品牌的30%以上;
4、市场在同行业中影响力大、集散面广、辐射力强;
5、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评价结果及时有效,A级以上经营户达95%以上。
6、申报前两年内市场无人身安全、火灾等大要案发生。
五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已取得三星级或四星级市场资格。自取得资格之日起,三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三年以上,四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整体改造提升的可适当放宽年限。
(二)批发市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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