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内党发〔2009〕8号 2009年4月13日)


  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对自治区各直属机关、单位贯彻落实200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治区纪委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参加)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治区纪委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农牧业厅、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环保局、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参加)
  (三)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地税局、发改委、工商局参加)
  (四)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自治区环保局牵头,自治区发改委、监察厅、工商局、司法厅、经委、人民检察院参加)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监察厅参加)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