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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等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7)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
  四、实施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以前)。
  各单位、部门、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厅安委办。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中旬至9月)。
  1、层层清查。设区市交通局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所辖范围、行业内的企业(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执法部门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清理检查情况在6月20日前报厅安委办。
  2、集中整治。对前阶段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和成因分析,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在7月20日前报厅安委办。
  (1)深入开展打击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运输船舶、整治采砂作业区通航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施工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消除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2)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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