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执法中,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处理,文明执法,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异地出租车驻点运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报废车辆、假牌照、套牌车辆以及无证照、伪造证照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活动。坚决实现“四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营运黑市场的黑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经营的黑车辆,端掉一批制贩假牌照手续的黑窝点。
(三)加强群众监督。各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联系方式,鼓励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治理活动,开展一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人民战争。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各地要注意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要引导出租汽车广大从业人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这项工作。
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对重点打击的非法经营区域和非法经营团伙,要邀请新闻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表明政府打击非法经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实际问题的决心,以进一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注重掌握社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收集,及时化解相关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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