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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328国道新改线段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328国道新改线段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84号)


姜堰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周山河街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328国道新改线段(泰州至姜堰)已开工建设。为了加强规划管理,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确保道路畅通,经研究,决定对328国道新改线段(泰州至姜堰)沿线实施规划控制,控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328国道新改线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两侧各控制20米的绿化带;

  2.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原不属建设用地的,不得擅自调整为建设用地;

  3.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原属于村庄建设用地的,应进行调整,在此范围之外重新规划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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