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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2日

  盐城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加大纠风工作组织协调力度,保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纠风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纠风办,成员单位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专项治理项目的牵头责任部门和承担纠风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纠风办正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市部门、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纠风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全市纠风工作;
  (三)听取纠风和专项治理及其它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纠风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督促、检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和行风建设重点工作的开展;
  (五)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的措施;
  (六)组织召开全市纠风工作联席会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纠风工作要求,制定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全市纠风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二)收集全市纠风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和监督纠风工作的开展;
  (三)研究分析纠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组织全市纠风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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