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市1号文件,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做好我市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发展主要种植、养殖品种保险
  在整体推进面上,保持水稻、三麦、棉花、玉米和油菜等5个主要种植业品种的承保面达80%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2个主要养殖业品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在保障程度上,继续推行低保费、低保额、有限责任的初始成本保险,主要种植品种的保险金额在每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四个档次中,以县(市、区)统一选择一个档次〔原则上在300元及以上,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财力和群众意愿研究确定〕,费率为5%;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奶牛的保险金额为每头4000元,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的费率均为6%。在保费补贴上,主要种植业品种保险,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6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能繁母猪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30%,对能繁母猪年投保超过5万头(含5万头)的县(市、区),省财政在原有补贴比例外再增加10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奶牛保险,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10%。在时间要求上,7月底前要完成水稻、棉花、玉米、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保费的收缴及相关工作,11月底前,完成三麦、油菜的保费收缴及相关工作。
  二、扎实推进高效农业、农机等保险
  突出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和“高效农业突破年”活动,大力发展蔬菜大棚(含棚内蔬菜)、规模猪场、规模禽场、桑蚕等高效农业保险。适时开展其他高效农业保险试点项目。在整体推进面上,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应努力达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5%以上。在保费补贴上,包括高效农业在内的其他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各县(市、区)及承保公司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在时间要求上, 9月底前要完成70%,11月底全部完成。年终市将对高效农业保险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考核。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