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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江西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店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地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工作,周密安排,并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地要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加强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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