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财政科学发展机制意见的通知

  28.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进行奖励。省财政按上年实际达标处理1吨污水补助0.1元的标准,对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
  29.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2008年为基数,从2009年起连续4年,每年按不低于30%的增幅安排资金,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30.对市县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奖励。从2008年起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对关闭调整3万吨及以下、安全不合格小煤矿及淘汰其他落后产能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奖励。
  (四)构建更富效能的财政管理机制。
  31.全面实施省直管县改革。2009年,将“省直管县”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全面构建省对市县财政管理新模式。
  32.推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总结“乡财县代管”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力争到2012年,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理”,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财政、财务管理行为。
  33.开展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2009年,试点县(市、区)增加30个,达到61个;2010年全面完成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
  34.完善“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操作流程,完成与农民补贴网的联网对接,加快支付进度,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所有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能纳入“一卡通”支付范围的应全部纳入。着手建立城市居民各项补助补贴“一卡通”制度。
  35.严格控制行政开支。2009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实行零以下增长,并连续3年控制。降低单位建筑能耗及人均能耗。
  36.进一步整合使用政府资金。完善部门间、层级间对同类性质资金进行统筹集中使用的办法,集中财力办大事。
  37.有效运作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整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加大投融资力度,把资产转化为资本,把资本转化为资金,对全省重大项目进行基础性、引导性、开发性投入。
  38.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应用支撑和信息网络两大平台,实现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目标,提高财政的监管水平和效率。
  39.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范围,2012年,全省所有大宗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绩效考评。
  40.建立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联网系统。实现财政、税务、国库间信息共享,提高税款征缴效率。2009年,全省财政、地税、国库先开展联网试点;2010年,全省财政、国税、地税、国库全面实现联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