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拓宽新的融资渠道
(十)鼓励、推动和指导企业上市。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摸排工作,对照条件从中遴选建立上市资源库,并编制工作规划和发展目标,有重点地对入库企业进行培育、培训,逐渐形成“上报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发掘一批”的格局。制定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挑选一批有影响力、发展前景好、积极性高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力争2010年前有4户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其中2009年确保2户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十一)债券发行力争取得突破。组织和推动我市重点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项目等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组织和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开展直接融资。市人行要积极开展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知识培训,协助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经济主管部门通过摸排,尽快确定一批发行债券的后备企业,认真做好培育工作,重点支持他们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做大资产规模,提高信用等级。市金融办、发改委、经委、农委要加强协调,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冠名、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的模式,选择重点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等特色行业的企业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短期融资券和集合信托债。
(十二)大力推进股权融资。市发改委要积极推进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对接;引入市外创业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创投公司或分支机构,对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探索以我市优势产业集群为依托,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市财政部门应积极改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形成“创投资金进入-企业发展-培育上市-资金退出-进入新项目”的良性循环,使创业投资逐步成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十三)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整合现有政府资源,加强各类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完善项目的偿债资金来源,为市场化融资创造条件。根据城市建设项目特点,采用灵活建设方式,取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并积极尝试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引入保险资金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提升服务城市建设的能力。
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