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进一步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加大基本建设管理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41、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表彰和奖励民办教育办学先进单位和个人,引导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我省高等学校积极与省内外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继续规范独立学校设置和管理。督促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
42、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巩固加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姊妹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开辟新渠道,构建区域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强化实质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教育涉外活动的监管和引导。抢抓发展机遇,继续推动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推动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的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少林武术基地和中小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启动建设10个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继续做好汉语国际推广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国外本土汉语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做好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工作,加强明德援建项目和田家炳中学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3、加强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继续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支持公民出国自费留学,继续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继续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搞好设立地方政府奖学金调研工作,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和引力。继续做好外国文教专家和教师的聘请工作。
44、启动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应用和服务水平。强化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管理,搞好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校务)建设。
45、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学生汉字书写,完善和发展示范校建设。全面启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督促指导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濮阳五城市接受评估。举办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骨干教师培训班。举办规范汉字书法大赛和语言文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好普通话、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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