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深化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定办法,深化中招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13、做好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农村薄弱高中建设。指导普通高中加强管理,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
14、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我省教育督导制度。在全省继续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部署,在全省安排创建教育工作示范县活动,并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向国家推荐全国教育工作示范县。研究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中小学体育卫生等专项督导检查。做好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合国家继续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三、大力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5、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基准定额。完善中小学预算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继续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继续实施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16、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和大班额问题的力度。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逐步推进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关心特殊教育,认真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做好扫盲工作。
17、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指导各地实施新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建筑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扩建356所农村初中学生宿舍和食堂,完成12所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项目和邵氏赠款等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全省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努力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18、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积极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努力实现“班班通、堂堂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