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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一)配合做好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中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等指标的推进和统计工作。

  (二)做好2008、2009年相关数据报表及创建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十三、市卫生局:

  (一)加强对自来水水质达标情况的监测工作,确保自来水稳定达到饮用水标准要求。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年内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指导、监督乡镇(村)、街道(社区)卫生院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附件:1.国家生态市建设基本条件责任分解

  2.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责任分解

  3.2009年度国家生态市创建十大亮点工程目标任务

二○○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国家生态市建设基本条件责任分解

序号

考核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制订《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2

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市人事局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市委组织部

3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3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环保局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市园林局

市农林局

4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市环保局

5

全市80%的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区建设指标并获命名

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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