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白酒产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黔府发〔2009〕1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白酒产业振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计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各有关企业要发挥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计划》确定的时限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八日
贵州省白酒产业振兴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振兴计划。
一、我省白酒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我省是白酒生产大省,以“茅台”为代表的传统品牌白酒酿造历史悠久,工艺独特,优势突出,具有很高的美誉度。近年来,我省白酒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省有白酒生产企业527户,从业人员约10万人。2008年全省白酒产量已达到30万千升,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达到18.35万千升,实现工业增加值88.61亿元,实现利税96.4亿元,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省白酒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茅台镇人口密度太大,白酒小作坊过多,已经制约了国酒“茅台”的进一步发展;二是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亟待加强;三是一些传统名优品牌淡出市场,中高档品牌发展相对滞后;四是白酒企业数量多,但规模普遍偏小,竞争力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机制不活,管理落后。要抓住国家和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努力振兴我省白酒产业,促进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为重点,以技术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提高名优白酒档次和市场占有率,提升贵州白酒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积极引导和推动白酒企业以收购、兼并和改制等多种方式进行优化重组。
坚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挥国酒“茅台”的引领作用,大力扶持和振兴传统白酒品牌。
坚持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整顿、维护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准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振兴目标。
2009-2011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重点建设25个白酒企业扩能技改项目,每年新增优质白酒生产能力5万千升以上,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力争全省白酒产量达到50万千升(其中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达到30万千升以上),实现年工业增加值15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上企业1户,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3户;形成一批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形成6个国内知名品牌和一批区域性优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