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医药产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黔府发〔2009〕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医药产业振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计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各有关企业要发挥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计划》确定的时限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八日
贵州省医药产业振兴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制定本振兴计划。
一、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省积极调整医药产品结构,注重发展中药民族药,加强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医药产业有了一定发展。目前全省有医药工业企业195户,从业人员222万人。医药工业企业中,上市公司2户、中成药生产企业52户、以苗药为代表的民族药企业72户,中成药、民族药企业占全部医药工业企业总数的63%,已初步建立了贵阳市新添、修文县扎佐、黔南州龙里等8个医药企业聚集区。据统计,2008年医药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8.3亿元,利润6.89亿元。
但是,我省医药工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产品档次低,低水平“仿制”重复的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二是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管理水平不高;三是企业规模小,整体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弱;四是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进展缓慢,不适应中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抓住国家和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努力振兴我省医药产业,促进医药产业取得新的发展。
二、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