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4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晓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刘晓凯 (副省长)
副 组长:唐德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远坤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富 (省卫生厅厅长)
李 岷 (省财政厅厅长)
何文江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杨兴举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曲 鹏 (省编委办副主任)
李 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小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甄燕驰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先耕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长冬 (省人事厅副厅长)
周惠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彭 翔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蒋成文 (省劳动保障厅副巡视员)
谢 谦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肖祖才 (省法制办副主任)
林亚平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梁贵钢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刘瑞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
谭 论 (贵州保监局局长)
程 安 (省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李路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惠明、王先耕、蒋成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审议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