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密切配合。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在“双保行动”期间,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每月5日前要将项目实施、手续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报送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加强督导。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分片督查。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和各市(州、地)要建立督导分工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要实地调研,加强指导协调,确保项目组织、手续办理、用地申报、占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齐头并进,督促各地于10月31日前,按程序和权限完成扩内需项目的建设用地申报工作。
(三)精心指导,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指导。要将审批关口前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帮助项目业主科学选址,深度论证,加快项目预审、可研、初设、林地、环保、社保等用地申报手续的办理,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要优化程序。要进一步优化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开辟审批“快捷通道”,实现快捷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要尽快落地;对符合产业政策,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帮助其创造条件尽快推进。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分类指导,廉租房、畜牧站、计生站、乡镇卫生院(所)、文化站、电网通信塔基等零星、分散、宗数多、面积小的扩内需项目实行打捆申报。
三要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要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尽早完成规划成果,充分发挥新一轮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红线的重大作用。
四要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力度。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7〕101号),完成今年9.3万亩耕地补充任务,做到建设项目先补后占,为扩内需项目早日落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
五要引导规范用地。引导规范用地,从产业政策、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把好审查关,严格按国家政策供地,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打击非法用地,严肃查处搭车用地、圈地,对违法用地行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行问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