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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4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国土资源部决定从2009年3月至11月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9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国土资源保障发展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任务和目标
  全面、准确、规范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08〕16号),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为扩大内需项目(中央直接下达计划项目、切块下达的新增投资项目、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省民生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紧紧围绕规范用地、打击非法用地、严肃查处搭车用地、借机圈地、未批先用、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供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土地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我省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4日至5月15日)。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以下简称“双保行动”),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成立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实行重点分片包干,抓好任务落实。印发《贵州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双保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并及时将情况报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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